今年年初,自治区工商联下发了民营企业厂房清单,涉及兴安盟9个(乌市3个、前旗4个、阿尔山1个、中旗1个)项目。截至目前,已完成符合条件的2个项目发证工作(中旗1个、前旗1个),剩余7个项目因企业无意愿或缺少土地、规划、竣工验收等手续未发证。
在自治区自然资源厅企业土地厂房产权手续工作调度会召开后,兴安盟自然资源局党组高度重视,立即召开全盟专题会议,安排部署此项工作。由主要领导带队,按照《内蒙古自然资源厅住房和城乡建设厅关于进一步推进企业土地厂房产权手续办理工作的通知》(内自然资发〔2023〕12号)要求,结合孙绍骋书记指示批示以及视频会议精神,向地方政府汇报企业土地厂房产权手续办理工作事宜。此次汇报工作目的是结合企业实际情况,争取最佳化解路径,加快推动此项工作,为全盟民营企业保驾护航。