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进一步规范政府采购行为,确保政府采购领域营商环境优化提升,兴安盟财政局以市场主体需求为导向,充分发挥政府采购政策功能,创新机制,“实招”频出,积极推动稳经济一揽子政策落地见效,为中小企业纾困解难。
全面降低企业参加政府采购活动成本。为优化提升政府采购营商环境,有效破解市场主体反映的“痛点”“难点”“堵点”问题,让企业“轻装上阵”再减负,自2021年1月1日起,兴安盟全面取消政府采购领域报名费和投标保证金,大幅降低政府采购参与门槛和投标企业参与成本。2022年,共减收投标企业报名费约2735.5万元。
全面拓宽中小企业融资渠道。为中小企业搭建政府采购合同融资平台,缓解中小企业融资难问题。同时,推出政府采购“预付款”制度,即采购人执行政府采购合同时,要对中标企业给予提前资金支付,预付款比例原则上不低于合同金额的30%,与疫情防控有关的采购合同最高预付比例可达100%,通过政府外部提前“输血”实现企业内部“造血”,助力企业顺畅复工复产、良性高效履约。2022年,全盟中小企业合同融资770.8万元,预付款1822.7328万元。
全面增加中小企业政府采购预留份额。盟财政局明确要求采购限额标准以上,200万元以下的货物和服务采购项目、400万元以下的工程采购项目,适宜由中小企业提供的,应当专门面向中小企业采购;超过200万元的货物和服务采购项目、超过400万元的工程采购项目中,适宜由中小企业提供的,预留该部分采购项目预算总额的30%以上专门面向中小企业采购,其中预留给小微企业的比例不低于60%,提高中小企业在政府采购中的份额,支持中小企业发展。对未专门面向中小企业预留份额的采购项目以及预留份额项目中的非预留部分采购包,将符合规定的小微企业报价给予20%的比例扣除,用扣除后的价格参加评审,提高小微企业市场竞争力,全力扶持小微企业发展。截至2022年底,授予中小企业合同金额180010.60万元,占全盟政府采购规模的77.09%;授予小微企业合同金额126426.52万元,占授予中小企业合同金额的70.23%。
全面加快政府采购资金拨付进度。2022年,兴安盟开展政府采购操作流程线上培训并出台文件规范政府采购流程,要求采购单位应当积极配合供应商进行合同备案、履约验收及资金拨付,并在规定时限内完成办理支付手续,确保资金及时支付。与此同时,盟财政局联合盟审计局成立联合审计监督小组,加大监督检查查处力度,对2021年以来的全盟政府采购项目进行审计,对资金未及时拨付的项目制定工作台账限期完成整改,确保资金支付合法、合理,促进政府采购资金支持企业发展取得实效。(记者 韩雨格 通讯员 李佳越)
原标题:盟财政局“实招”频出为中小企业纾困解难