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宏网内蒙古8月26日电 为进一步优化营商环境,着力促进土地资源节约集约利用,近日,兴安盟经济技术开发区华远能源管道燃气及兴安盟LNG应急调峰储配站项目在土地出让完成后同步发放《建设用地规划许可证》《建设工程规划许可证》《建筑工程施工许可证》,率先在全区完成新增工业用地“标准地”和“拿地即开工”流程,实现企业“拿地即开工”。
针对“标准地”改革工作,兴安盟充分发挥工业用地“标准地”和“拿地即开工”两个政策叠加效应,出台了《兴安盟新增工业用地“标准地”改革工作实施细则》,并对工程建设项目审批管理系统进行优化升级,增设兴安盟工业用地“标准地”审批流程,将工改审批环节由4个压减至3个,审批时限由56个工作日压缩至22个工作日,有效节省了企业投入成本,提高了企业办事便利度和满意度,为项目投资建设开辟了一条“高速通道”。
下一步,兴安盟在试点项目经验的基础上,继续完善各项规章制度和审批流程,扩大工业“标准地”应用范围,逐步提高“标准地”在工业用地中的占比,为全盟优化营商环境作出贡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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