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年来,乌兰察布市严格落实国家、自治区关于直达资金使用管理的要求,优化分配流程,严格资金监管,有效保障重点领域支出。截至目前,上级下达乌兰察布市直达资金104.3亿元,已分配下达96.4亿元。其中,安排基本养老、医疗、就业、教育等资金46.3亿元,安排保障县级财力、落实减税降费、扶持产业发展等资金31.4亿元。市、县两级财政部门当好“过路财神”,将直达资金及时下达旗县,将更多财力下沉基层。
财政直达资金政策的实施,为我市落实减税降费政策、贯彻惠企利民政策、保障基层“三保”提供了强有力的资金支持,对我市财政效能发挥了积极的促进作用,推动全市经济社会的高质量发展,很大程度增强了全市人民群众的获得感和幸福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