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进一步落实自治区自然资源厅“两优”工作安排,助推优化营商环境再提升,按照《自然资源部办公厅关于印发自然资源部门参与建设项目选址选线工作指南(试行)的通知》(自然资办函〔2023〕30号)有关要求,乌兰察布市自然资源局对年内计划实施的重大项目进行了再梳理,将年内计划实施的新能源项目单独罗列并重新调度。
乌兰察布市自然资源局以国土空间规划和用途管制规则为基本依据,以国土空间规划“一张图”为底图,指导各旗县市区局提前参与全市各类交通、能源、水利等重要基础设施选址选线工作。重点围绕涉及占用耕地和永久基本农田保护、生态保护红线以及节约集约用地等方面,提前对初步用地方案进行优化,做好用地服务前置工作。
全市年内计划实施的新能源项目共19项,截至目前已全部完成建设项目用地预审与选址批复。其中,丰镇市自然资源局提前参与组织了丰镇市丰川循环经济开发区丰镇产业园园区绿色供电项目选址选线工作,明确了尽量避免占用生态保护红线、基本农田等要求,并提出了提前考虑接入点负荷方面的建议。
乌兰察布市自然资源局将继续优化审查、审批流程,按照上级要求精简材料,压缩市本级办理时限,全面落实“项目跟着规划走、要素跟着项目走”的要求,全力做好土地要素保障,助力全市经济高质量发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