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进一步优化营商环境,提升政务服务质量,切实增强便民服务水平,深入扎实开展“我为群众办实事”实践活动,赤峰市不动产登记中心不忘初心,牢记使命,坚持以人民为中心的发展思想,向社会公众作出以下承诺:
一、承诺办结时限。首次登记5个工作日;转移登记、预告登记、抵押登记等常规登记业务2个小时;注销登记、查封登记即时办结。中心将严格按照上述办结时限完成各项业务的受理、审核、缮证、归档等工作。
二、承诺清正廉洁,遵纪守法。廉洁从政,严格遵守党纪党规,秉公办事,不以权谋私。严禁利用登记职权接受中介机构和开发企业吃请、礼金,坚决反对吃、拿、卡、要等行为;严格遵守考勤制度,工作时间不做上网、玩游戏、购物等与工作无关的事情;始终把自己置于组织和服务对象监督之下,做到我服务您监督,虚心接受来自服务对象的批评和建议。
三、承诺规范收费行为。我中心严格按照《国家发展改革委财政部关于不动产登记收费标准等有关问题的通知》(发改价格规〔2016〕2559号)、《财政部国家发展改革委关于减免部分行政事业性收费有关政策的通知》(财税〔2019〕45号)文件规定,公开透明收取不动产登记费用,执行小微企业减免登记费用政策。
四、承诺提升便民举措。我中心实行一窗受理、首问负责制、一次性告知制、容缺受理制度、便民邮寄、延时服务、绿色通道、上门服务等便民服务举措,实施同城通办,涉贷登记业务银行一站式办理,全面提升政务服务质量、提高登记效率。
中心全体工作人员衷心地欢迎社会各界群众对我们的工作提出宝贵的意见和建议并对我们的工作进行监督,相信通过中心全体工作人员的不懈努力,一定会交付给办事群众一份满意的答卷。
监督投诉电话:0476-5892651
赤峰市不动产登记中心
2021年9月4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