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进一步加强地理标志专用标志使用管理和保护工作,严格规范经营主体用标行为,严厉打击地理标志侵权假冒行为,包头市市场监管局开展了地理标志使用行为专项检查,指导青山区市场监管部门成功办理包头市首件擅自使用伪造地理标志专用标志案件。
当事人青山区某烟酒店销售的一款白酒的酒盒上印有与原地理标志专用标志近似标识,标识中间标有“仁怀酱香酒”字样,经执法人员核查,白酒生产厂商未获得授权擅自在酒盒上标注与原地理标志专用标志近似标识属违法行为,当事人销售印有与原地理标志专用标志近似标识白酒的行为违反了《地理标志专用标志使用管理办法(试行)》规定,青山区市场监管部门依法依规对其进行了罚款、没收违法所得及没收销售产品的行政处罚。
包头市市场监管局高度重视地理标志保护工作,积极推进国家地理标志保护示范区申报创建工作,严厉打击地理标志违法违规行为,下一步将持续围绕“达茂草原羊”“固阳黄芪”等包头市地理标志及国内知名地理标志开展集中整治行动,切实加强地理标志保护,积极引导企业规范使用地理标志专用标志,提高地理标志品牌的良好声誉和影响力,不断增强市场主体地理标志保护意识,为地理标志服务乡村牧区振兴提供有力保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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