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北京市经信局邀请权威专家解读《中共中央办公厅 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健全社会信用体系的意见》

2025-04-22 10:03:12 中宏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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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中宏网讯 为准确把握社会信用体系建设新要求、新任务,系统谋划部署信用建设工作,近日,北京市经济和信息化局组织召开了《中共中央办公厅 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健全社会信用体系的意见》(以下简称《意见》)解读培训会,邀请专家学者对《意见》内容、创新点等进行分析解读。市社会信用体系建设联席会议各成员单位及部分行业协会、信用服务机构代表等百余人通过线上、线下形式参加会议。

  培训会上,专家学者从不同角度对《意见》进行了解读。中国人民大学财政金融学院教授吴晶妹提出,《意见》的出台标志着社会信用体系建设进入了新的时期,对实践中存在争议、模糊不清的事项进行了规范和明确,为下一步工作开展提供了政策依据。《意见》首次将“市场驱动”写入总体要求,进一步明确弘扬诚信文化的重要性,指明公共信用信息与市场信用信息融合、信用奖惩合理合法将成为下一阶段重点工作,强调社会信用体系要覆盖各类主体、制度规则统一、共建共享共用的三大特征,作为基础制度,为社会服务、为经济发展服务、为高质量发展提供支撑。

  中国政法大学品牌与社会信用研究中心主任刘瑛提出,《意见》基于各类政策要求的理论依据和近年信用建设的实践依据,提出了信用建设的总体战略目标,制定了“六个坚持”的实施原则,并突出强调信用建设的四个主体。《意见》不仅系统谋划了未来社会信用体系的发展蓝图,更是从法律视角为社会信用体系的完善提供了指导,从“一个基础、两化、三项制度、三种机制、三个强化、两个维度”给出了全方位、系统化的健全社会信用体系综合解决方案。通过建立牢固的基础制度、完善的法律框架、统一的信用标准和规范,深化政府信用,强化司法公信,保障信用信息安全,推动国际信用合作,促进信用经济的法治环境,为经济社会发展提供更加坚实的支撑。

  下一步,北京市将进一步贯彻落实好《意见》各项要求,健全信用体系建设工作机制,充分运用信用建设作为抓手,推进各行业领域健康发展,培育具有示范效应的信用应用创新成果和可复制推广经验,为持续优化营商环境、推动经济社会高质量发展注入强大的信用动能。

编辑:刘雪馨
审核:王明月
指导编辑:韩鹏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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