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包头市诚信建设工程实施方案》印发,提出通过严格依法行政、推进阳光政务、整合各类投诉举报平台、强化守信激励与失信惩戒、加强公职人员诚信教育等举措,全面推动社会信用体系建设,持续优化“包你满意”“包你放心”营商环境。
严格依法行政。将依法行政作为建设诚信政府的基础,贯穿于决策、执行、监督、服务全过程。加强政策出台前的合规性审核和公平竞争审查。实施提升行政执法质量三年行动。健全行政执法体制,细化、量化执法自由裁量权。严格执行过错责任追究制度和执法行为考评制度。全面落实权责清单。提升行政效能,推出13个“高效办成一件事”服务套餐。
推进阳光政务。加强政务公开,通过政务网站、政务微博微信、政务客户端等途径依法公开政务信息,进一步扩大公示范围,将“双公示”全面拓展至行政强制、行政确认、行政征收、行政给付、行政裁决、行政补偿、行政奖励、行政监督检查等“十公示”。适时公开与人民群众切身利益密切相关以及容易滋生腐败的重点领域、重要岗位和关键环节的权力运行情况,保障群众知情权,全程接受有关部门和社会监督。
整合各类投诉举报平台,打通数据壁垒,加强12345政务服务便民热线与政府失信违约投诉窗口、96888民营企业服务热线、违约拖欠中小企业款项登记(投诉)平台、“蒙企通”平台、包头市网上信访智能辅助平台等受理渠道互联互通,整合建立政务诚信信息管理平台。加强各部门、各单位信息系统与“全国信用信息共享平台(内蒙古包头)”数据共享,提高服务群众效率。
强化守信激励与失信惩戒。实施多层次政府违约失信惩戒措施。对存在违约行为的政府部门,各旗县区、稀土高新区及各部门应当积极实施职能范围内各类失信惩戒措施。实行失信行为报告制度,落实自治区失信责任追究具体办法。对存在失信记录的政府部门依法依规取消其参加各类评优评先资格,并予以通报批评。开展旗县区政务诚信状况评价,推动评价结果在改革试点、项目投资、社会管理等政策领域和绩效考核中广泛应用。明确对公职人员守信的激励措施和失信的惩戒措施,开展各类评优评先表彰奖励活动时,将诚信记录和相关信用评价结果作为公职人员表彰奖惩的重要依据。注重宣传报道守法诚信、服务优良的政府部门和公职人员。
加强公职人员诚信教育。以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为引领,各级党政机关单位要加强诚信建设,深入开展公职人员诚信、守法和道德教育,增强守法履约的意识和水平,将诚信建设列入各级党委(党组)理论学习中心组学习内容,纳入各级党校(行政学院)的培训课程。建立公职人员诚信档案,将公职人员信用核查结果作为招录、考核、选拔任用、评优评先和职务晋升的重要依据。提升公职人员信用意识和信用能力,打造守法守信、高效廉洁的公职人员队伍。
以诚取信,以信取胜。一系列安排部署和具体要求,传递出包头市上下齐心协力、持续大力推进政务诚信建设上的鲜明态度。当诚信成为全社会的新风尚,成为一种激发市场的助推器、优化营商环境的催化剂,就必将全面推动经济社会高质量发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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