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宏网4月13日电 据国家知识产权局官网消息,国家知识产权局近日发布《专利代理信用评价管理办法(试行)》(以下简称《办法》),旨在深入贯彻落实中共中央、国务院印发的《知识产权强国建设纲要(2021-2035年)》和国务院印发的《“十四五”知识产权保护和运用规划》的决策部署,加强专利代理分级分类信用监管,促进专利代理机构、专利代理师依法诚信执业,维护专利代理行业秩序。本《办法》主要包括三部分:第一部分是信用等级评价;第二部分是信用信息的公示、查询、异议和信用修复;第三部分是结果运用。
《办法》强调,实施后,仍处于被责令停止承接新的专利代理业务处罚期内的专利代理机构和专利代理师,按照本办法规定的规则进行信用计分。
《办法》中所提到的专利代理信用评价,是指知识产权管理部门对专利代理机构、专利代理师从事专利代理服务的执业信用状况进行计分和等级评价。
中宏网版权和免责申明:凡注有“中宏网”或电头为“中宏网”的稿件,均为中宏网独家版权所有,未经许可不得转载或镜像;授权转载必须注明来源为“中宏网”,并保留“中宏网”的电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