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宏网3月28日电 据唐山市司法局消息,唐山市近日发布《唐山市社会信用建设促进条例(征求意见稿)》(以下简称《条例》),旨在加强社会信用管理,创新社会治理机制,保护信用主体合法权益,提高全市社会诚信意识和信用水平,推动唐山市社会信用体系建设高质量发展,优化营商环境。本《条例》主要包括五个部分:第一部分是信用环境建设;第二部分是信用信息应用;第三部分是信用监管与服务;第四部分是信用主体权益保护;第五部分是法律责任。
《条例》中所提到的信用环境建设,明确指出要健全社会信用体系,统筹推进政务诚信、商务诚信、社会诚信和司法公信等重点领域诚信建设,倡导和褒扬诚实守信,依法惩戒失信行为。
《条例》强调要加强诚信文化建设,推动形成崇尚诚信、践行诚信的良好风尚。引导行业协会、商会加强诚信自律,支持新闻媒体开展诚信宣传和舆论监督,鼓励社会公众积极参与诚信建设活动,营造公平诚信的市场环境和社会环境。
中宏网版权和免责申明:凡注有“中宏网”或电头为“中宏网”的稿件,均为中宏网独家版权所有,未经许可不得转载或镜像;授权转载必须注明来源为“中宏网”,并保留“中宏网”的电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