上海市经济信息化委、江苏省经济信息委、浙江省经济信息化委、安徽省经济信息化委关于印发《长三角区域信息化合作“十三五”规划(2016-2020年)》的通知
沪经信外〔2017〕770号
各有关单位:
现将《长三角区域信息化合作“十三五”规划(2016-2020年)》印发给你们,请按照执行。
上海市经济和信息化委员会
江苏省经济和信息化委员会
浙江省经济和信息化委员会
安徽省经济和信息化委员会
2017年10月17日
长三角区域信息化合作“十三五”规划
(2016-2020年)
“十三五”时期是长三角地区一体化向纵深推进的关键时期。加快推进长三角信息化和信息经济发展合作,共同推进信息基础设施协同发展和信息资源共同开发利用,信息化与产业深度融合,加大在大数据、信息基础设施、工业云、信息安全等领域的交流合作等体系工作,对于推动长三角经济社会绿色低碳发展、加强区域内生态环境保护、提升政府治理能力、推动区域协调发展、建立统一市场具有重大意义。
根据《国家信息化发展战略纲要》《中国制造2025》《关于积极推进“互联网+”行动的指导意见》《“十三五”国家信息化规划》《关于深化制造业与互联网融合发展的指导意见》《长江三角洲城市群发展规划》等文件精神,制定本规划。本规划是指导长三角地区“十三五”时期信息化协同发展的纲领性文件,规划期为2016—2020年。
一、“十二五”发展回顾
(一)“十二五”合作发展的成绩和问题
“十二五”时期,是长三角地区信息化协同推进的重要五年。三省一市在以习近平同志为核心的党中央坚强领导下,积极参与“一带一路”建设和长江经济带发展战略,扎实推进供给侧结构性改革,共同做好G20杭州峰会保障工作,区域开放优势充分发挥,创新活力持续释放,合作关系更加紧密,整体竞争力进一步提升,长三角地区在全国发展大局中的战略支撑作用更加突出。
1、初步形成层次清晰、功能健全的区域信息化合作体系。基本形成“高层会商、中层组织、基层实施”的三层信息化合作体系,着力推动中层组织建设,落实相关办事机构和协调机构,形成常态化工作机制;广泛调动民间资源推动成立信息化应用、信息技术和产业领域的研究合作机构,共同推进。
2、初步形成两化融合区域协同发展良好态势。2015年长三角地区两化融合发展总指数为92.8,制造业企业在研发设计、生产制造等重点环节进一步深化使用信息化、数字化工具,有效推动实现企业创新转型。区域数字化研发工具普及率达到70%,关键工序数控化率达到48。在长三角合作框架下,“三省一市”不断加大彼此间就两化融合方面的合作力度,加强推进政府与政府、企业与企业、组织与组织之间的合作交流。
3、初步形成社会民生、航运交通、城市安全等重要领域信息化应用全面对接的良好局面。推动社会保险、医疗保险、婚育、教育等民生领域信息化应用的对接,逐步实现点对面、面对面的应用级全面对接;实现航运物流信息的共享互通,全面推行长三角地区公共交通一卡通、ETC等应用;建立城市安全应急管理信息化协同机制,实现常态化信息通报与区域协同预警。
4、初步形成以自主技术标准为核心的区域性信息技术产业集群。紧抓物联网、云计算、移动通讯等新兴信息技术带来的产业机遇,明确重点、优势互补、分工协作、群策群力,协同抢占新技术研发和应用的产业制高点,推动建立自主知识产权的技术标准,形成以自主技术标准为核心的长三角信息技术产业集群。
5、初步建成同城效应明显、共享渗透全面的区域信息基础设施体系。形成常态化的区域重大信息基础设施规划沟通衔接机制,推进重大信息基础设施的联合开发与应用、加强功能性信息基础设施在区域内的共享利用,截止2015年末,三省一市宽带接入端口达到9786万个,其中,光纤宽带接入端口(FTTH/O)数达到6001万个,占全国端口比重达到22.3%。
6、从用户发展指标看,发展宽带用户4109万户,占全国宽带用户的19.3%。4G网络覆盖加快覆盖,发展4G用户合计8349.7万户。从骨干层面看,全国10个国家级骨干网直联点中,有3个(上海、南京、杭州)位于长三角,大幅降低了地区网络流量绕转。从国际通信看,上海拥有一个区域性国际出口局,肩负对外国际性通信枢纽和区域信息汇集中心的发展重任。
同时,也要看到长三角区域信息化合作取得成就的同时,也仍然存在一些问题:一是区域信息化一体化发展的长效协同机制有待进一步完善,区域信息化合作工作的统筹协调力度不够,大数据发展和应用统筹协调机制建设滞后,上海、南京等地由本地政府大力推行“一卡通”,整合了社保、交通、医保和小额支付等便民服务功能,但区域层面信息互通缺乏机制保障。二是区域信息化配套顶层法律制度缺乏,江苏、浙江、安徽已经完成本地范围内信息化立法,上海也在推进之中,但区域层面的信息化立法尚未出台。电子签名的法律效力不足,成为制约电子证书广泛使用的瓶颈,各个部门推出的CA认证体系不能互认。三是信息标准化建设和信息化技术规范统一水平亟待提高,长期以来智能卡标准缺乏顶层设计,安全防护、隐私保护、接口标准等缺乏统筹协调,制约区域内多卡融合互通。
(二)“十三五”发展趋势
信息化是当前最显著的时代特征,正在引发全球政治、经济、社会、文化、军事领域发生剧烈变革,对网络空间的主导权竞争成为新的战略制高点,以“互联网+”为代表的跨界创新成为带动信息化发展的重要方向。精准感知、快速响应和柔性部署成为信息化的重要特征。发达国家的信息化战略重心逐步从优先建设信息基础设施向着力发挥信息技术对新一轮产业升级和科技革命的带动作用转移,国家发展战略均将发展先进信息技术及其应用作为创新基石,推动经济和社会的转型升级。
当前我国正处于经济速度换挡、结构调整、动力转换的关键节点,面临人口红利消失、资源环境约束增强的诸多挑战。信息化凭借其渗透力强、带动性大、覆盖面广、潜力巨大的特点,成为改造提升传统动能,培育壮大新动能,推进供给侧结构性改革,实现社会生产力水平整体跃升的强劲动力。《国家信息化发展战略纲要》提出,将信息化贯穿我国现代化进程始终,加快释放信息化发展的巨大潜能,以信息化驱动现代化,加快建设网络强国。从建设网络强国的大决策、推进长三角协同发展的大战略和我国信息化建设的大方向出发,把信息化作为长三角协同发展的重要内容,充分发挥信息化全局支撑、引领驱动和协同联动的作用,对于全面推进长三角协同发展具有重要的意义。
1、提供全局性基础性支撑。信息资源已成为重要的生产要素和社会财富,具有引领区域资源动态优化配置的重要作用,以信息流引领一体化的物流、资金流、技术流和人才流,是推动长三角作为一个整体协同发展,实现互联互通、优势互补、良性互动、共赢发展的重要手段。
2、增强基础性的战略保障。区域基础设施一体化,作为推进长三角协同发展的优先领域,具有突出重要的地位。构建一体化信息基础设施,推进互联网普及应用,既是长三角协同发展的必然要求,也为减少区域发展不平衡,促进区域经济发展,带动长江经济带发展提供了新的契机。
3、强化创新驱动引领发展。长三角地区目前已成为国内发展基础最好、体制环境最优、整体竞争力最强的地区之一,初步形成了世界级城市群的规模和布局。运用现代信息通信技术,支撑建立交通、环保、教育、医疗等领域一体化的大体系,是防止和治理人口激增、资源紧张、环境污染、交通拥堵,提高综合承载能力和内涵发展水平,实现可持续发展的必由之路。
4、促进产业对接转型升级。长三角地区一直以“制造业高地”著称,优化区域分工和产业布局,是推进长三角协同发展的重点,着力贯通产业链条,推进产业结构优化升级。信息通信技术产业作为国民经济主导产业,推动传统产业的生产方式和组织形态发生深刻变革,发展信息经济,加速发展信息产品、内容和服务,推进电子商务和现代物流协同发展,构建公共信息服务平台,完善技术创新体系,成为产业对接协作,不断创造新的经济增长点,提高经济增长质量与效益的必然选择。
二、“十三五”发展思路和目标
(一)“十三五”指导思想
全面贯彻党的十八大和十八届三中、四中、五中、六中全会精神,深入贯彻习近平总书记系列重要讲话特别是对长三角地区发展的重要讲话精神,按照国家战略和长三角城市群发展规划的总体部署,主动适应国际政治经济格局新变化和国内经济发展新常态,围绕“共建世界级城市群”的目标,贯彻落实创新、协调、绿色、开放、共享的发展理念,加强统筹协调和顶层设计,加大改革力度,坚持创新驱动,加快信息基础设施相连相通,推动产业结构优化升级,促进基本公共服务均等化,大幅提高长三角地区经济社会信息化发展水平,实现区域整体协同发展。
(二)“十三五”发展原则
统筹规划,合理布局。明确三省一市发展的共同性和差异性,做好长三角信息化总体布局及重大跨区域的项目对接、技术创新合作、产业资源互补和环境营造等方面的统筹考虑,避免重复建设与无序竞争。
需求导向,目标引领。坚持以需求为导向,立足于区域市民生活、企业生产与运营、政府管理与服务的实际需求,寻找各方需求强烈的领域进行推进,充分发挥信息化支撑长三角实现建设世界级城市群目标的作用。
数据驱动,科学决策。构建大数据生态体系,推动大数据和经济社会各领域的融合应用,促进公共服务和产业发展模式创新,将长江三角地区打造成为国家大数据开放共享中心,引领数据应用变革,推动政府决策科学化,提升治理水平。
开放创新,国际领先。促进创新资源双向开放流动,提高信息资源互联互通水平,促进信息化与传统产业深度融合,培育新技术、新产品、新业态、新模式,全面形成大众创业、万众创新发展的动力机制,建成国际一流的信息化示范区。
(三)“十三五”发展目标
1、总体目标
到2020年,建成适应区域协同融合发展需要的信息基础设施,固定宽带家庭普及率80%,4G用户普及率90%。建成一体化智能交通、环保、教育、医疗、社保体系,动态优化配置区域信息资源,发挥信息化对长三角经济社会协同发展的支撑、引领驱动和协同联动作用,不断提高长三角地区的对外开放水平,在更大范围内实现资源整合和要素集聚,增强长三角的综合实力、创新能力和可持续发展能力,加快长三角区域经济一体化进程。
2、具体目标
初步建成共享渗透全面的“云网端”信息基础设施体系。高速光纤网络实现城乡全覆盖,城市和农村普遍提供1Gbps的接入服务能力,满足城市和农村家庭依实际情况灵活选择多样化信息服务的带宽需求。4G网络全面覆盖城乡,建成面向商用的第五代移动通信(5G)试验网。电网、铁路、公路、港口等传统公共基础设施的智能化和集约化水平大幅提升。物联网和云计算基础设施区域完善,大数据对创新社会治理、推动经济转型升级作用显著提升。
区域产业协同水平显著提升,长三角工业云平台、工业大数据平台、工业互联网平台、双创平台基本建成并为企业转型升级、产业精准发展提供重要支撑。基本建成长三角电子商务生态圈信息化协作机制,各示范城市电子商务产业集群基本达到信息互通、互惠互利,长江带各港口基本实现信息资源共享。长三角各城市间初步建成综合货运枢纽和城际货运物流公共仓储分拨中心。
公共服务、社会治理等领域的跨区域融合和协作程度日益增强,公共管理和民生服务各领域大数据应用不断深化,大数据实证支持和分析预测能力在长三角区域的政府公共决策、社会管理、危机事件应对等活动中起到关键性作用。建成国际一流、全国领先的智慧城市群。
基本形成可信、可靠、可控的联防联控的区域网络安全和公共安全防护体系。区域应对“信息灾害”能力、网络空间安全监管治理能力、信息基础设施和重要信息系统安全保障能力、信息安全基础支撑能力显著提升,实现信息联动、回应共商。
三、“十三五”发展重点和任务
(一)推动区域信息基础设施统筹发展
实现高速网络普遍覆盖。加快建设覆盖区域、辐射周边、服务全国、联系亚太、面向世界的下一代信息基础设施。完善区域网络布局,加快通信枢纽和骨干网建设,推进网间互联宽带扩容,优化主要城市的通信网络结构,提升网络质量。重点打造保障城市协同发展的数据中心集群,强化数据中心异地调配能力。积极发挥上海亚太信息通信枢纽和南京等国家级互联网骨干直联点作用,实施新跨太平洋国际海底光缆工程,加快互联网国际出入口带宽扩容,全面提升流量转接能力。促进骨干网、城域网和支撑系统IPv6升级改造。加快实现无线局域网在热点区域和重点线路全覆盖,率先实现城市固网宽带全部光纤接入。
1、建设一体化网络基础设施。加强顶层设计,优化网络基础资源配置,强化长三角互联网和骨干传输网互联互通,建设融合光纤宽带、4G、公共WiFi网络,具备灵活组网功能的网络基础设施,启动5G业务试点,加快三网融合。建设下一代互联网示范城市,完成运营企业网络和节点设施的IPv6改造,推动政府网站及商业影响力较大的网络应用服务商的IPv6升级改造。积极推进物联网应用。扩展国际信息通信容量,协调推进亚太直达国际海光缆(APG)、新跨太平洋国际海光缆(NCP)两条新国际通信海光缆建设和已建海光缆扩容。
2、传统公共基础设施智能化和集约化改造。加快建设智能电网,搭建区域能源信息实时监测、在线分析预测及综合优化调度平台,建立结构优化、区域均衡的能源管控体系,提高太阳能、风能等可再生能源发电并网水平;推动综合交通运输体系网络化和智能化升级,完善公路、铁路、民航、航运等交通基础设施和运输装备运行监测网络和公共信息平台,建立各种运输方式之间的信息采集、交换和共享机制。
3、统筹推进大数据基础设施建设。做好规划、建设、管理的统筹,建设一批公共服务、互联网应用服务和重点领域服务的云计算数据中心。积极探索跨区域服务模式,进一步强化数据中心资源的异地调配能力,满足长三角乃至整个华东地区海量数据资源集中存储的业务需求。引导建设区域性和行业性数据资源汇聚平台,鼓励电信运营企业、互联网企业等发挥信息服务渠道优势,搭建公共信息资源开发平台和数据资源交易云平台。引导规范重点行业、大型企业数据中心建设。尽快构建自主、成熟的Handle标识解析体系,解决下一代物联网统一标识的命名、解析、互联互通。
4、深化区域频谱资源综合利用。推动区域广播电视频谱资源的释放和再利用,推动电信运营商对第二代移动通信(2G)频率资源进行调整和再利用。加强区域频谱资源运行态势的监测、研判,完善频谱共享、复用等机制,建立以空间时间为维度的频率资源配置模型,加强规划引领;逐步建成频率资源动态储备,推动形成频率资源的分级管理模式,建成度量有据的频率资源新型统计评估体系。
专栏1:信息基础设施能力提升工程
全面完善上海、南京等国家级互联网骨干直联点功能,推动新跨太平洋国际海底光缆建设;建成LTE/WLAN融合发展的无线宽带网络。推进上海、杭州、南京、合肥等下一代互联网示范城市建设;建成全程全网、可管可控高清交互式下一代广播电视网络,全面普及高清互动终端。
专栏2:公共平台创新应用工程
加快上海、南京、杭州和合肥等地互联网数据中心(IDC)、云计算中心、物联网等功能性平台的建设,开展绿色数据中心试点,支持千岛湖等有条件的地区利用自然冷源、水循环等资源优势引导绿色数据中心集聚。支持上海超级计算中心拓展大数据综合服务,支撑张江国家科学中心建设。全面提升数据存储和服务能力,满足国家级海量数据资源集中存储的业务需求。
(二)推动区域信息经济协同发展
1、持续提升区域农业信息化发展水平
提升智慧农业建设水平,推动移动互联网、物联网、大数据、云计算等现代信息技术在农业生产、农产品加工流通和农业信息服务领域的应用,提高长三角地区农业生产与管理的信息化水平。加强农产品分级包装、加工仓储、冷链物流、快递服务、传感器感知等基础设施建设,建立健全区域内农业农村电子商务标准体系、监测体系和质量安全追溯体系。构建区域涉农大数据中心,规范农业统计、数据采集标准,建设数据采集体系和队伍,全面提升信息采集、处理、传输、利用、安全能力。完善各省市农业信息监测平台,建立区域内农业信息监测分析预警体系。
2、持续推进信息化和工业化深度融合
深化制造业与互联网融合发展。构筑制造业新型基础设施,依托区域重点行业优势企业,在研发创新、协同制造、产品全生命周期管理等领域开展“双创”平台试点示范及应用推广。选取区域内具有较强融合创新能力的企业开展制造业与互联网融合创新试点,培育一批智能制造大型骨干企业和带动性较强的“专精特新”科技型中小企业,促进相关产业链上下游企业的跨省市协同,以区域信息流带动技术流、资金流、人才流、物资流。依托上海制造产业发展基础良好、建设体系架构完整、具有领军示范作用的产业集群打造工业互联网综合示范基地,创建国家级工业互联网示范区,强化工业信息安全保障能力。
构建基于互联网的制造业“双创”新体系。鼓励电子信息、装备制造与汽车、生物医药、航空航天、钢铁化工、都市产业等重点行业开放“双创”平台集聚的各类资源,加强与各类创业创新基地、众创空间合作,面向社会提供专业化服务;支持产业龙头企业为主导的“政产学研用”产业创新联盟,实现跨界协同创新;鼓励大型企业与中小企业通过专业分工、服务外包、订单生产等多种形式,建立协同创新、合作共赢的产业生态环境;完善中小企业公共服务平台网络,支持创新工场、创客空间、社会实验室、智慧小企业创业基地等新型众创空间发展,培育和孵化具有新经济特点的创新创业企业。
强化两化融合标准引领。广泛开展两化融合评估诊断与对标引导,定量衡量企业互联网化水平,制定发布重点行业、区域和企业两化融合发展水平数据地图,为政府精准施策和企业互联网转型提供重要依据。加大两化融合管理体系在区域内重点产业和中小企业集群的推广,推动企业业务流程再造和组织方式变革,促进企业管理能力提升,加速制造业向高端化、智能化、绿色化、服务化转型发展。
专栏3:工业信息基础设施提升工程
提升城市群内国家级开发区和高新产业园区互联网出口带宽为工业企业与生产性服务业企业提供高带宽专线服务,实现宽带网络“进企业、入车间、联设备”;建成城市群内行业企业跨界信息服务平台,实现国家级开发区和高新产业园区企业全部接入,省级开发区和高新产业园区企业基本接入。
专栏4:制造业“双创”体系培育工程
以工业互联网为重点,围绕智能制造、工业云、工业大数据等领域,建设一批创业创新促进中心,推动共性和前沿技术研发、转移扩散和首次商业化应用,打造贯穿创新链、产业链的创新生态系统;建设涵盖研发、生产、检测、交易等环节的综合服务体系,完善现有的知识产权交易、企业信息化咨询、软件测评、安全检测等平台的功能;建设一批功能性服务平台,支持建设国家级工业互联网试验验证平台,开展工业互联网解决方案评估验证。
切实提升区域工业云服务能力。依托长三角三省一市既有工业云资源优势,建设长三角区域工业云平台,促进研发设计、生产制造、经营管理、营销服务等制造资源聚集、集成、优化和共享。进一步完善合作机制,引导行业龙头企业和互联网企业开展跨界联合,面向企业提供工业云应用和服务,健全工业云生态体系。积极引导企业,特别是中小企业广泛应用工业云平台,降低企业信息化建设成本,带动两化融合水平整体提升。
专栏5:工业云协同创新工程
立足上海、江苏、浙江、安徽既有工业云资源基础,建设长三角区域工业云平台,推进各省市既有工业云资源及服务的整合和优化。组织开展工业云服务应用推广,引导中小企业利用工业云平台开展研发设计、经营管理、采购销售等业务,带动企业两化融合水平提升。
推动工业大数据应用。推动大数据在制造业研发、生产、经营、营销等环节的应用,分析感知用户需求,实现产品迭代开发,打造智能工厂。鼓励基于实时数据分析的故障诊断、远程维护、在线服务等服务型制造发展。建设行业大数据平台,加快公共信息资源的整合和开放,实现产品、市场和经济运行的动态监控、预测预警,提高行业管理、决策与服务水平。以生物医药、能源、钢铁石化、航空航天、金融、消费、征信等领域为重点,支持第三方大数据平台建设,促进长三角、全国以至全球行业大数据资源在上海集聚,开展数据深加工服务,提供精益生产、精准营销、智慧物流、节能减排、信用评估、互联网金融等服务。
3、加快构建融合发展的电子商务生态系统
助推电子商务协同发展。进一步加强区域CA认证的交流合作,实现区域内电子商务交易信用信息、身份认证信息的互通共享。大力支持上海、杭州、宁波、温州、台州、义乌、南京、苏州、无锡、常州、芜湖等城市建设国家电子商务示范城市。培育一批具有国际竞争力的电子商务服务企业,加快大宗商品电子商务平台和行业性电子商务平台建设,共同建设能源大宗商品国际交易中心。推动以智能终端、商贸联动和会员互动为重点的长三角商圈社区建设。完善以企业为主体、科研院所密切协作、政府引导支持的电子商务创新体系。加强在电子商务规则、标准、法规方面的联合研究,制定区域内统一的规范标准。加强电子商务应用合作,共同推进市场主体开发建设综合性或专业性的电子商务平台,大力推动以电子商务为主体的各项应用服务的发展。鼓励建设跨区域电商大数据平台,推动大数据在市场营销、运营策略、供应链优化、物流业的应用创新。
统筹推进区域跨境电商协同合作。加快建设中国(杭州)和中国(合肥)跨境电子商务综合试验区,创新和完善跨境电商管理体制机制,建立便利跨境电子商务等新型贸易方式的体制,健全服务贸易促进体系。加快建设单一窗口,全面推进通关一体化,逐步建立适合电子商务的报关、检验检疫、结汇和退税等管理模式。培育一批具有国际竞争力的电子商务服务企业,推进跨境电商产业园建设。加快建设一批新的双边多边开放合作平台,推动“亚太示范电子口岸合作网络”大数据试点建设,提高亚太地区供应链互联互通和贸易便利化水平。
促进区域物流信息化协同。引导现有电商物流企业、仓储企业及社会资本参与跨境电商物流服务体系建设,提高配送效率,降低配送成本。支持建设区域电子商务物流分拨中心,建设长三角区域电子商务公共仓储中心,建设进驻跨境电商仓储物流中心。开展长三角“仓配一体化”试点,支持物流企业与仓储企业合作建设公共仓储。推广“E邮站”等应用,在长三角区域内广泛搭建智能投递终端。推广、提升国家交通运输物流公共信息平台,加快建立长三角综合交通运输信息共享和服务平台,进一步推动港口、铁路、道路、航空等物流公共信息开放,开展供应链、互联网经济培育工作。
专栏6:物流信息化协同工程
着力打造集铁路、公路、民航、城市交通于一体的综合客运枢纽,大力推进综合货运枢纽和物流园区建设。以上海国际航运中心为核心,优化整合沿海沿江港口,形成分工合理、协同发展、军民融合的长三角现代化港口群。构建以上海为核心、分工协作、差异化发展的多层级机场体系。加快发展铁水、公铁、空铁和江河海联运,强化信息资源整合,发展精益物流、共同配送等多样化专业化城际货运服务。
共建共享“双创”平台。基于“互联网+”优化专业服务体系,鼓励共建创新服务联盟,培育协同创新服务机构,强化技术扩散、成果转化、科技评估和检测认证等专业化服务。发展“孵化+创投”模式,建设创客空间,集成提供创业辅导、市场开拓、融资担保等链式孵化服务。提供区域专利挖掘、申请、维护和管理等服务,加强对创新企业在人才培训、管理咨询、检验检测、质量品牌等方面的公共服务,打造创业服务与创业投资结合、线上与线下结合的开放式服务载体。
(三)推进区域社会信息化融合发展
大力提升长三角区域社会信息化协同和融合发展水平,鼓励提供基于互联网、大数据的专业化、个性化服务,形成需求导向、多方参与、便捷惠民的信息服务供给体系。更加注重以人为本和信息惠民,运用信息化手段加快建立区域一体化的公共服务体系。在生态环境保护、安全与应急、社会信用体系建设等领域提升信息化应用效果,促进区域社会治理协同发展。推动区域政务数据开放共享,深化重点领域大数据应用,服务长三角区域民生改善、治理能力提升和经济转型。加强智慧城市建设领域的有机协同与合作互动,打造长三角区域智慧城市群。
1、加强区域公共服务信息化统筹协调
推进社会保障信息化一体化建设。运用信息化手段提高养老保险待遇资格协助认证效率,便利异地居住人员享受养老保险待遇,加快推进城市群内养老保险关系转移接续。加快推进省际医疗保险合作,推动异地就医省级结算平台互联互通,实现退休异地安置人员就医医疗费用联网实时结算。建立区域就业服务平台,有效引导高校毕业生、人才服务机构和用人单位实现供需对接和人才流动,打造优质的区域就业环境。在长三角区域选取部分城市优先试点社会保障卡互联互通,重点突破技术标准的瓶颈制约,为实现社会保障卡全国通用树立样板。推动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居民养老等数据的共享开放,鼓励社会机构提供基于大数据的专业化、个性化服务。
完善交通智能化服务水平。整合区域城市道路、交通运行、停车泊位、视频监控、卫星导航等数据,提升交通运输智能化水平。持续拓展长三角高速公路不停车收费系统基础设施和服务网络建设。继续推进公共交通一卡通建设,合力打造一体化智能公交系统,统一异地刷卡优惠政策、享受同城待遇。积极推进区域“互联网+道路客运”试点工作,加强省际班线数据的交换共享。加强客运信息系统的衔接,推动出行互联网共享经济租赁服务模式,提高资源利用率,减少拥堵。建立新能源汽车充电基础设施互联互通平台,实现充电基础设施有效连接,运营平台间信息共享和结算体系标准化,为政府监管和为民服务提供有效支撑,有力促进新能源汽车的应用推广。
专栏7:智慧交通工程
积极发展车联网和车路协同技术创新和试点示范,开展长三角城市群在路网运营管理、车辆违章、船舶监控等综合交通信息共享,积极利用互联网为居民提供便捷安全的出行服务为车联网、自动驾驶等汽车与信息通信融合技术的成熟提供环境支撑。
促进“互联网+”为教育、文化、卫生领域发展赋能。建立区域优质教育资源共享平台,开展优质数字教育资源的开发与应用,通过远程教育、互联网在线课堂等形式实现区域内优质教育资源的开放共享。建立区域内大型仪器共享平台,实现高校系统大型仪器设施网络在长三角区域的有效对接。共建以数字资源为主体的包括印本资源在内的长三角区域高校图书馆文献信息资源服务共享平台,实现长三角地区高校文献信息资源的共建、共知和共享。实施网络文艺发展文化工程。促进医疗卫生信息互联互通,扩大远程医疗合作平台联结服务的城市和医疗机构范围。
2、促进区域社会治理信息化协同发展
提升环境治理信息化水平。完善环境监测网络,建设长三角水环境预警监测体系和评估调度平台、长三角区域空气质量预测预报系统,深化污染源综合监管系统建设,提高大气、水环境质量预报预警水平。建设长三角区域环保数据中心,推进环保数据资源整合以及跨部门、跨区域共享,提高污染源精准监管和综合决策能力。加强长三角区域大气、水污染的联防联控,推动实现区域空气质量预测预报数据和信息共享,探索建立长三角地区危废跨省转移管理信息平台,加快推进有关环境标准统一。推动大数据在环境保护中的应用和推广,整合污染源数据资源,建立以排污许可证为核心的污染源大数据监管体系,提高精准监管和综合决策能力。
专栏8:环境治理联动工程
建设长三角环境治理联动信息共享平台,推进环保数据资源整合和跨区域共享。优先推动太湖流域、长江下游段、钱塘江等跨行政区域分布的水污染源、污染物的全时监测、动态监管和及时预警;同步推动区域大气、危险废物和危险化学品的联防联控,有效解决跨界污染问题。
加强区域信用信息化合作。以国家信用建设区域合作示范区创建试点为契机,开展区域信用数据标准规范设计,共建信用信息共享平台。开发应用具有行业特性的市场大数据分析工具,以统一社会信用代码为基础,加强跨地区信用信息共享互通,优化完善“信用长三角”共享平台,实现与国家信用信息共享平台的对接互通,运用大数据技术积极推动长三角地区市场规则体系共建、创新模式共推、市场监管共治、流通设施互联、市场信息互通、信用体系互动。进一步完善长三角旅游信用服务平台。
3、推动区域政务大数据开放共享应用
加快区域数据共享开放。统一规划和编制长三角区域政务数据资源目录体系,制定区域统一的政务数据共享技术规范和管理标准,利用物联网标识解析技术实现区域数据的互联互通和共享。推动区域政府数据资源统一汇集和集中向社会开放,在保障公共利益和个人隐私的前提下,鼓励社会各方对区域政务数据资源进行深度挖掘和增值利用。深化电子政务应用和共享服务,构建长三角区域政务数据交换共享平台,推动电子政务平台跨区域横向对接和数据共享,推动政府部门和全社会信息资源共享开放。推动政务大数据发展实现多规合一的协调统筹机制,强化区域数据汇聚整合和关联分析,不断提高政府宏观决策和社会治理能力。
专栏9:区域政务大数据平台工程
建设长三角政务大数据平台,建设区域数据仓库,汇聚人口、法人、自然资源和空间地理等基础信息资源,汇聚医疗、应急保障、治安防控、公共卫生、教育、社会保障、食品安全等重要领域信息资源,进行资源的整合分析和关联应用。积极研究出台区域数据开放、保护等方面制度,促进区域大数据在风险可控原则下最大程度开放。鼓励提供基于大数据的专业化、个性化服务,形成需求导向、多方参与、便捷惠民的信息服务供给体系。
4、大力发展智慧城市群
率先建成智慧城市群。建立城市群政务信息共享和业务协同机制。加强政府与基础电信企业及互联网企业合作,充分整合政府和社会数据,提升城市间协同运用大数据水平。积极推进城市群内地理信息高精度数据全域覆盖和交换共享,建立统一的地理信息公共服务平台。
专栏10:智慧城市群工程
开展上海、南京、杭州、合肥、苏州、宁波、芜湖等智慧城市试点示范;加快建设长三角政务服务信息平台;推进城市群智慧城市数据接口标准制定实施,实现区域信息公共服务一体化;深化信息技术在跨省市市场监管,应急保障等领域应用。
积极开展智慧城市应用示范。推广大数据、云计算和物联网应用,加快建设上海、杭州、无锡云计算示范城市,上海、浙江、江苏国家物联网重大应用示范工程区域试点省市,以及无锡国家传感网创新示范区和盐城国家物联网技术应用推广基地。协同推进上海、南京、杭州、合肥、苏州、宁波、芜湖等智慧城市建设,统一建设标准,开放数据接口,推动政务、交通等方面的智慧化应用。
专栏11:物联网应用示范工程
加快推进国家物联网重大应用示范区域试点,以无锡国家传感网创新示范区和各地“智慧城市”建设为依托,着力突破传感器、物联网关键技术,加快推进通信网和传感网络以及物联网融合发展;积极推进物联网在重点行业和关键领域的应用示范。
(四)促进跨区域信息安全和公共安全联防联控
加强智慧城市网络安全管理。积极建设“京沪干线”量子通信工程,推动量子通信技术在上海、合肥、芜湖等城市使用,促进量子通信技术在政府部门、军队和金融机构等应用。完善跨网络、跨行业、跨部门、跨省市的应急联动机制,在城市群内同步规划、同步设计、同步建设、同步运行基础信息网络和重要信息安全保密防护设施,加强要害信息设施和信息资源安全防护。促进跨区域信息安全联防联控,推动主要城市公益无线局域网互联互通,完善安全检测与评估标准,探索组建区域数据安全功能性机构,开展数据应用安全风险评估,重点加强个人隐私、商业秘密、跨境数据等的风险评估和综合防范。
1、构建统一管理、各方协作、共同参与的网络安全综合监控和应急响应体系。推动三省一市各专业部门监控系统资源对接,探索建立跨区域的网络安全态势感知系统,形成区域网络安全态势感知、监测预警、应急处置和灾难恢复的一体化机制。
2、建立健全信息系统和信息资源灾备体系。加强区域内异地灾备统筹规划,推动建设合肥等异地数据灾备中心。建立面向不同领域,具备多层次备份机制和内生性安全机制的云计算中心和灾难备份系统,为电子政务、权威时政社交网站、医疗等领域的大数据安全示范应用提供基础。
3、深化公共安全与应急信息共享和协同。加强城市间公共安全、排水防涝、消防、交通、污水和垃圾处理等基础设施的数字化、互联网化改造,提高互联互通和应急处置能力。建立区域统一的突发事件预警信息发布平台,加强快速响应和协同处置能力。建立区域协同的突发事件预警信息发布机制,加强快速响应和协同处置能力。建立区域食品安全信息追溯平台,严把从农田到餐桌、从实验室到医院的每一道防线,确保“舌尖上的安全”。
专栏12:基础信息安全保障工程
推进“京沪干线”等量子通信干线工程建设,加快城市群主要城市城域量子通信网构建,建成长三角城市群广域量子通信网络。
四、“十三五”发展政策措施
(一)加强组织领导。不断完善“三级运作”合作机制,发挥主要领导座谈会的议事决策功能,强化联席会议的组织协调功能,积极发挥信息专题组的作用,推进长三角区域信息化合作的相关工作。推进区域信息化发展政策与法规的对接协同,梳理现行地方性信息化政策和法规,避免冲突和较大落差;建立政策法规工作例会和交流制度,开展专项规章(标准、规范)研究交流;在招商引资、人才流动、技术开发、信息共享等方面,联手制定统一政策,着力营造区域信息化发展无差异的政策环境,彻底清除市场壁垒。
(二)加强顶层设计和统筹规划。加强长三角三省一市信息化发展顶层设计,以及信息基础设施、重要业务系统、网络安全等领域的统筹和衔接。做好上海、江苏、浙江和安徽“十三五”信息化发展规划的对接,统筹安排重大信息化建设项目。制定三省一市信息化合作推进工作制度和重大项目督办制度,确保重点任务及重大项目的落地实施。
(三)抓好国家战略的实施。围绕区域工业云平台资源共享、工业互联网试点示范、优化区域信息化创新发展环境推进大众创业、万众创新等重点领域率先突破,抓紧研究制定长三角地区信息化建设工作措施,先行先试,抓紧工作落实。对明确试点示范的重点任务,要结合实际统筹规划,密切协作配合,积极妥善展开,确保取得成效。
(四)建立区域统一的信息化技术标准。建立区域电子信息标准化合作工作机制,联合开展相关技术标准的调研、立项、制订和技术标准宣传实施;强化信息系统开发标准化、网络与接口标准化、信息流程标准化、软件工程标准化,加强数据交换中数据存储和交换标准的制订,完善信息化统计指标和核算体系,联合开展城市信息化水平的测试工作。
(五)健全区域信息化项目合作推进机制。探索建立多地政府共同投资引导的项目合作模式,制定共同发展的区域信息化项目,确定合作项目的利益分配、合作机制、实施办法,保障合作项目的顺利实施;探索跨区域的重大信息基础设施的协调推进机制,建立重大项目年度推进计划的区域协同制度,从项目的立项、审批、建设、验收、运维等关键环节着手,加强沟通协调,建立互相通报、信息共享制度,提高项目推进整体协同性和整体效益。
(六)创新区域一体化的人才培养、资质互认、使用模式。完善区域人才培养机制,逐步形成相互协作、适应性强的区域信息化培训服务体系。建立长三角区域信息化职业资格培训合作工作机制;引进国际信息化权威培训课程,在消化吸收基础上创建具有区域特色的信息化专业培训体系;完善职业证书培训体系,在培训内容、培训组织、考试考证、登记注册等方面共同合作,并做好相关专业资质和证书的互认工作;开展信息专业技术人才知识更新工程,探讨在课程、培训、咨询等方面的资源共享;积极探索建立区域信息化人才库,为区域信息化建设提供咨询服务。
(七)加强区域信息技术协同创新。加强企业与科研院所、技术研发中心、重点实验室、生产力促进中心等各类研发机构和科技中介服务机构的联系,增强原始创新能力;加强区域重大信息技术和产业项目的研发合作,建设以高校、科研机构和企业为主体的信息技术和产业研发联盟,联合开展重大核心技术攻关活动;争取国家支持,建立国家级技术研发基地或平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