凤泉薄荷,是河南省新乡市凤泉区特产之一,具有清火、消炎等功效,自南宋时期当地百姓便有饮用“薄荷茶”这一习惯,凤泉薄荷也被当地百姓誉为“人间仙草”,2010年被评为全国农产品地理标志。
新乡市凤泉区翟记薄荷茶农民专业合作社主要从事薄荷茶开发、种植、生产及销售,其制茶工艺被确定为“新乡市非物质文化遗产”,产品畅销北京、上海、海南等多个省市。
为保护凤泉薄荷这一历史特产,进一步助力当地薄荷茶产业稳定发展,近日,国家税务总局新乡市凤泉区税务局积极发挥税收职能作用,组织税务干部成立“助农专家团队”,走进新乡市凤泉区翟记薄荷茶农民专业合作社开展宣传辅导。走访过程中,税务干部详细了解了制茶工艺、产品优势、合作社经营状况及当前面临的困难问题,并就小规模纳税人季度收入30万元以下免征增值税优惠政策、小型微利企业所得税税收优惠政策进行了详细宣讲,面对面解答涉税疑问,手把手辅导网上办税操作流程。
“近年来,国家出台了很多税收优惠政策,税务部门的服务也是越来越贴心。税务干部总是第一时间为我们讲解税费优惠政策。税惠政策的支持为我们减轻了许多压力,也让我们可以投入更多资金进一步提升自己的制茶工艺和产品质量。”新乡市凤泉区翟记薄荷茶农民专业合作社财务负责人李女士说道。(薛静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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