长三角红色文化旅游宣传推广活动暨2021瓯江山水诗路文旅消费季在丽水启动
红色文旅赋能共富,诗路丽水惠享生活。10月22日,长三角红色文化旅游宣传推广活动暨2021瓯江山水诗路文旅消费季在丽水启动。通过联动携手长三角区域进一步传承红色文化,讲好“瓯江山水诗路”故事,以文旅促进消费,以消费提振经济,推进文旅高质量发展赋能共同富裕示范区建设。
本次活动由浙江省文化和旅游厅主办,浙江省文化和旅游宣传推广信息中心、丽水市文化和广电旅游体育局、浙江广播电视集团浙江之声、浙江新闻广播承办。
联动打造红色文化旅游“黄金时代”
浙江是中国共产党的诞生地之一,也是党领导人民开展革命斗争的重要区域,革命遗迹遍布全省,红色资源种类丰富。作为全省唯一所有县(市、区)都是革命老根据地的地级市,丽水是一片有着光荣革命传统、丰沃革命精神的红色热土。
当前,包括丽水在内的浙江各地,正加快打造精品红色旅游线路,创新红色旅游发展模式,让红色旅游“潮”起来、“红”起来,联动打造红色文化旅游“黄金时代”。
穿越红色历史,追忆时代荣光。长三角红色文化旅游宣传推广活动启动仪式,在红 景剧中拉开序幕。情景剧以遂昌革命纪念馆管理员朱宗鹤老人19年坚持一个人升国旗为引子,通过《初心回望,追忆荣光》《真理之味,甘之如饴》、《开天辟地,革命启航》《革命征程,星火燎原》《解放英雄岛》《红色基因,薪火相传》等篇章,带领观众穿越段烽火岁月,生动展现“浙江红色文化之旅”的难忘历史和独特魅力。
启动仪式上,举行了长三角红色景区“手拉手”战略合作签约,进行浙江十大红色旅游资源打卡地连线,向长三角自驾游协会、旅游达人、媒体等打卡体验团授旗,同时还现场发布了处州游学品牌及浙西南红色研学线路。
为形成聚合效应,强化“星星之火,可以燎原”的红色旅游品牌势头,今后,浙江将继续携手长三角区域,进一步推动红色文化旅游融合,打造好红色旅游景区景点、红色旅游村、红色民宿、红色乡村度假综合体、红色文化创客基地,推进红色文创产品设计开发和文艺精品创作生产,努力让红色文物“活”起来,红色记忆“亮”起来,红色旅游“火”起来。
“处州忆夜”开启梦回千年奇妙之旅
山水有相逢,人在画中游。丽水是一座楚楚动人、诗情画意的山水城市,更是一座处处动人的、全域美丽的旅游城市。
10月22日晚7时,在丽水处州府城、应星楼、南明湖等区域,启动了“处州忆夜”——2021瓯江山水诗路文旅消费季系列活动,原汁原味展现处州历史风情和市井生活画卷,生动讲述瓯江山水诗路文化故事,开启了一场梦回千年的奇妙之旅。
启动仪式现场以现代技术赋能传统文化,以时尚行为承载国潮元素,打破传统观演模式,将游巷、茶歇、诗会等形式有机结合,呈现一个全新的情景融合的沉浸式观演关系,并与府城业态、非遗购物、文旅消费形成有机叠加效应。眼之所及,耳之所闻,皆是盛世繁华的处州气象。
在著名导演、跨界艺术家罗可歌的执导下,“处州忆夜”呈现出一场全新的情景融合的沉浸式体验秀。整场沉浸体验从一个处处动人的故事开始,跟随情景人物“楚楚”寻找“处士星君”,从处州府城到应星楼,从“画中游《山水有相逢》”到“诗词会《诗路汇应星》”,通过一步一景的细节设计,打造全感官体验的沉浸式空间。
在应星楼,演员们通过诗赋、团扇舞、水袖舞、剑舞、琵琶演奏、散文诗和主题歌舞等形式向来宾展示千年处州丰富的人文和艺术。而行走在处州府城,舞蹈、乐器、棋艺、花艺、杂技等非遗表演,生动描绘出一幅动态呈现的丽水版“清明上河图”,活灵活现地展现处州古韵,让游客更直观感受丽水特色文旅资源魅力。
旅游美食购物嘉年华激活文旅消费
为加快激发文化和旅游消费潜力,推动文化和旅游消费转型扩容升级,2021瓯江山水诗路文旅消费季推出了旅游、美食、购物等丰富多彩的嘉年华体验活动。
10月22日至24日,在处州府城、南明湖等区域,推出“丽水味道·百县千碗”唐风宋韵美食夜市一条街,旨在传承和发扬丽水9县(市、区)的代表美食、传统民俗,复刻唐风宋韵的古代热闹市集场面,打造一站吃遍丽水美食的“聚集地”和“打卡点”,让群众游客们尽情参观、品尝、消费。
与此同时,丽水还深挖夜间消费体验,推出“处州忆夜”星光文旅市集。这场市集聚集了丽水9县(市、区)的文旅企业推出旅游地商品销售,展现“一城九面”的独特魅力,推动丽水“夜经济”发展。通过打造夜游、夜市、夜演“夜文化”三部曲,让文旅融合成为促进丽水市场繁荣,消费增长的新引擎。
值得一提的是,本次消费季还推出了众多旅游惠民举措。10月22日至12月31日,将举行我在丽水逍遥游——“千万旅游优惠券”大派送活动,通过一机游丽水文旅服务平台和星光文旅市集发布优惠券。市民在一机游丽水文旅服务平台抢到丽水旅游电子优惠券或星光文旅市集领取到实体券后,可享受抢到的景区、民宿、酒店等优惠券券面上显示的折扣金额。
免责声明:以上内容为本网站转自其它媒体,相关信息仅为传递更多信息之目的,不代表本网观点,亦不代表本网站赞同其观点或证实其内容的真实性。如稿件版权单位或个人不想在本网发布,可与本网联系,本网视情况可立即将其撤除。