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国务院关于社会保险费征收体制改革部署,自2020年11月1日起,北京、上海、山东、山西、吉林、新疆、西藏、湖南等省市陆续公布关于企业社会保险费交由税务部门征收的宣布,企业职员各项社会保险费交由税务部分税务部门统一征收。
社会保险费征收体制改革意味着,社保费用征收最严格的时代已经到来!新规会影响部分企业,特别是劳动密集型的制造企业和餐饮行业,一旦社保入税真的落地,绝大多数企业都要为工作职员交纳全额的社保而受到打击。特别是存在不缴纳社保、缴纳基数低、只按照该城市的最低工资标准缴纳、缴纳项目不全等问题的企业。如果企业被拉入社保失信黑名单后,将会有32条惩戒措施,一旦成为失信企业,将成为重点监视对象,失信单位将步履维艰。
关于社保入税的新政策,企业开始要在政策之下,根据划定循规蹈矩实行,企业的运转要彻底合规合法。社保入税后,关于企业的划转范围以及原则,具体来说,主要有以下三点:
一是不改变企业现行申报方式这次划转原则上采取“社保(医保)核定、税务征收”的方式开展,具体讲,就是人社局负责参保登记、变更转移注销、费款核定、权益记录工作,税务局负责社保(医保)费款缴纳工作,如果后期涉及到待遇发放问题,仍旧是人社局负责。而缴费人仍然通过现行方式和渠道向社保(医保)经办机构进行申报,由社保(医保)经办机构核定应缴费额,之后向税务部门缴费。所以,在申报方式上并没有什么变化,企业根据人社局核定的应缴费额向税务主管机关按时缴纳社保即可,原社会保险费款账户继续使用。(扣款前确保扣款账户中有足够资金)。
二是不改变缴费基数计算规则企业职工缴费基数上下限继续按照现行规定进行核定,灵活就业人员等继续在规定范围内自愿选择适当的缴费基数,缴费基数计算规则保持不变,因而并不会增加缴费负担。
三是不对历史欠费开展集中清缴根据国务院要求,不会对企业历史欠费进行集中清缴,也不会采取其他增加企业实际缴费负担的做法。不追缴历史欠费!所以,对于担心社保由税务局征收后,企业会被税局稽查翻旧账、补欠费甚至罚款这种情况,无疑是给企业吃了一颗“定心丸”!
但是,定心丸吃了不代表一劳永逸,如果企业存在未足额或者未为员工缴纳社保的情况,被员工起诉后是一点都占不到上风的!所以,社保入税后!如果企业还继续按这些方式缴纳或者筹划社保的,需要注意一下自己的风险指数。
近期,为响应国家社会保险费征收体制改革政策,东审财税邀请行业知名专家团、政策解读团、实战专家团,就社会保险费相关政策进行研读与深入探讨,并汇集成系列实战课程。系列课程讲师由东审财税实战专家费晓静老师担任主讲,就社保入税的意义、风险及常见问题解析;社保费常见的筹划误区;社会保险费缴费基数的政策要点;降低社保费缴费基数的筹划方案;其他降低社保费的筹划方案分析五方面进行。系列课程将在东审财税直播平台持续进行。根据资料显示,东审财税直播平台自开办以来累计培训人数超过600万人次。
免责声明:以上内容为本网站转自其它媒体,相关信息仅为传递更多信息之目的,不代表本网观点,亦不代表本网站赞同其观点或证实其内容的真实性。如稿件版权单位或个人不想在本网发布,可与本网联系,本网视情况可立即将其撤除。