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宏网北京2月5日电 据《证券时报》报道,律师参与立法,可以在一定程度上淡化立法的部门利益色彩,遏制立法的部门利益保护主义。
越来越多的律师出现在今年人大政协的参政议政舞台。据统计,在已公布的2158名第十三届全国政协委员名单中,执业律师共有17名。四川律师行业共有27名律师担任本届省人大代表、省政协委员,较上届增加了8名,增长了近1.5倍。北京有14名律师当选新一届市人大代表,比上届增长75%。有16名北京律师当选新一届市政协委员,人数比上届增长78%。江苏省律师中共有7人当选省政协委员,5人当选省人大代表,人数也创新高。
作为法律职业共同体专业化程度较高的重要成员,律师在依法治国中扮演着不可替代的角色,具有熟悉法律实务的专业优势和广泛接触当事人及社会的职业优势。越来越多的执业律师担任人大代表和政协委员,走上参政议政的大舞台,这是我国法治文明进步的必然结果,也是律师群体社会责任感和参政议政意愿愈来愈强烈的生动体现。
律师参与立法,可以在一定程度上淡化立法的部门利益色彩,遏制立法的部门利益保护主义。实践证明,由地位相对超脱、利益相对中立的第三方角色律师主持起草法规草案,可以在一定程度上有效克服由行政主管部门负责起草的传统做法的部门利益垄断倾向,防止行政立法和地方立法中的腐败现象。从这个意义上讲,律师参与立法堪称立法腐败的有效“克星”。
律师参与立法,可以克服“专家立法”不接地气的弊端,有效提高立法质量。“专家立法”是近年来立法的一种新趋势,法学界的某些知名的专家学者在立法活动中颇为活跃,俨然成为立法机关的常客。有的立法起草项目也被专家学者以科研课题的形式承担,形形色色的立法的专家建议稿时有亮相。大部分专家学者参与立法所提的立法建议或专家建议稿,都能遵循立法的规律,比较严谨科学。不过,确有少数专家学者在参与立法时纸上谈兵、闭门造车,缺乏调研,从本本出发,脱离国情疏离实际,过于理想主义或学究色彩,立法建议或专家建议稿缺乏可行性。
律师群体是天然的立法智库,是一座蕴含丰富立法经验、立法智识和立法资源的富矿,其在立法领域的总体能量尚未得到真正充分的释放。从总体情况看,目前我国律师参与立法的比例依然偏低。律师参与立法大有用武之地。律师参与立法其实已经有不少成功的先例。例如,全国人大代表、黑龙江律师迟夙生等34位代表提出的增加“国家尊重和保障人权”的规定,写进了《刑事诉讼法》第二条;全国人大代表、江苏律师刘玲提的《中华人民共和国社区矫正法(立法建议稿)》被全国人大列为重要议案交由司法部办理;政协委员、四川律师施杰提的《关于增加危险驾驶罪的建议》提案,被《刑法修正案》首次将醉酒驾驶列入犯罪行为,等等。
律师参与立法依然任重道远。一方面,立法机关和司法行政机关、律师协会要从“扩大公民有序政治参与”、“扩大公民对立法的有序参与”的政治高度,为律师参与立法积极创造条件,畅通律师参与立法的渠道,实现律师参与立法的常态化和制度化;另一方面,律师群体自身也要从“公民有序政治参与”的高度,增强当家做主的主人翁意识和参政议政谏政意识,增强律师职业的社会责任感,提高参与公共决策和公共生活的热情,积极有序地参与立法。
期望有更多的律师出现在人大政协的参政议政舞台,充分发挥立法和监督的专业优势,彰显中国律师社会担当的职业荣光,将优秀律师群体真正升级为参政议政的法律智库和资源富矿。
(作者系司法部《中国司法》杂志总编、研究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