商务部新闻发言人高峰 图片来源:商务部
中宏网2月14日电 发改委和商务部开展了外商投资产业目录以及中西部地区外商投资优势产业目录的修订工作,下一步商务部在推进吸收外资工作方面会有什么样的考虑?针对此事,商务部新闻发言人高峰今日表示,按照国务院的部署,自2018年11月开始,商务部与发展改革委一起,启动了两个“目录”的修订工作。目前,“目录”正在公开征求社会公众意见,截止到2019年3月2日。
高峰称,修订两个“目录”,主要是为了进一步促进外商投资的稳定增长,优化外商投资产业和区域结构,推动我国对外开放迈上新台阶。
在征求意见稿中,鼓励外商投资的范围进一步扩大。全国鼓励外商投资产业目录较上一版增加了53条,鼓励外资更多投向现代农业、生态建设、先进制造业、智能制造、高新技术、现代服务业等领域;中西部地区外商投资优势产业目录,适用于中西部地区、东北地区和海南省,增加了43条,注重发挥地方特色资源等优势,促进沿边开发开放,加强与“一带一路”相关国家投资合作,发展外向型产业集群。
高峰强调,外国投资者在“目录”所列产业内设立企业,可以享受诸多优惠条件。比如,投资总额内进口自用设备免征关税;对于集约用地项目可优先供应土地,而且最多可享受30%土地出让金优惠;符合条件的西部地区外商投资企业可享受15%所得税优惠,等等。
“我们相信,‘目录’的出台将更好地引导外商投资,促进相关产业转型升级,推动中国经济高质量发展。”高峰说道。
此外,从商务部1月份全国吸收外资的情况中可以看到,1月份新设立外商投资企业的数量是同步下降了10.6%。高峰对此表示,今年1月份全国吸收外资的金额是有所增长的。关于新设外商投资企业的数量问题,单月份的数量变化并不能代表趋势性的变化。
关于1月份美国对中国投资有较大幅度的增长的问题,高峰指出,这与中国近年来尤其是去年以来我们在不断改善营商环境、打造更具吸引力的外商投资环境方面所做的努力是分不开的。中方将继续努力,不断营造更有利于各类企业经营的营商环境,进一步提高对外商投资的吸引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