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宏网北京10月15日电 (记者王镜榕)国家发改委正式印发近日国务院批复的《沈抚改革创新示范区建设方案》(以下简称:《方案》)。《方案》明确,沈抚改革创新示范区将培育现代产业体系,推进绿色低碳发展,建设东北地区改革开放的先行区、优化投资营商环境的标杆区、创新驱动发展的引领区和辽宁振兴发展的新引擎。
辽宁省政府新闻办12日上午举行新闻发布会,介绍沈抚改革创新示范区建设方案相关情况
辽宁省发改委党组成员、副主任黄洋指出,这标志着作为沈抚改革创新示范区的核心依托,沈抚新区正式开启了以改革创新引领全面开放、推动全面振兴的高质量发展新征程。
9月13日,国务院正式批复沈抚改革创新示范区建设方案(国函〔2018〕116号)。沈抚改革创新示范区,位于辽宁两座大城市沈阳和抚顺连接带上,涵盖面积171平方公里,包括沈阳三环以东、浑河以南69平方公里,抚顺区域102平方公里。根据方案,沈抚改革创新示范区,目标是建设东北地区改革开放的先行区、优化投资营商环境的标杆区、创新驱动发展的引领区和辽宁振兴发展的新引擎。
8月份,高技术制造业的增加值占规模以上工业的比重达13.6%,同比提高1.2个百分点。
“在创新创业的相互促进下,高技术产业和战略性新兴产业快速成长。”国家发改委高技术司副司长朱建武日前接受媒体采访时表示,“经过几年的努力,创新创业实现了‘从局部到整体’‘从现象到机制’的跨越,已经成为推动经济增长的重要动力,促进转型升级的重要力量,稳定和扩大就业的重要支撑。”
朱建武强调,要引导众创空间向专业化、精细化方向发展,实施大中小企业融通发展专项行动计划,加快形成大中小企业专业化分工协作的产业供应链体系,为创新创业者提供最大的便利。
《方案》显示,到2022年,示范区管理体制基本理顺,供给侧结构性改革扎实推进,重点领域改革取得阶段性进展,初步建立起以企业为主体、以市场为导向、产学研深度融合的技术创新体系,主要经济指标增速显著高于辽宁全省平均水平。在转变发展方式、转换增长动力、优化经济结构、创新体制机制等方面初步具备对辽宁省的引领示范作用。
《方案》显示,到2035年,示范区管理体制进一步完善,国内一流水平的投资营商环境和创新驱动发展环境基本形成,形成对辽宁乃至东北强有力的辐射和带动作用,成为支撑东北全面振兴的新引擎。在示范区建设过程中,将重点推进五个方面的改革和创新。分别是推进机制体制改革,推动科技创新发展,构建创新型产业体系,大力推进绿色发展,加快推进开放创新。
据介绍,中央财政将积极研究通过财力补助等渠道加大对示范区的支持力度,加快推进金融改革创新,探索推动股权交易平台建设。支持设立股权投资基金,支持开展投贷联动业务,支持保险资金投资基础设施建设和重点产业项目。鼓励政策性、开发性金融机构加大对示范区重点项目建设的支持力度,在融资总量、授信准入等方面予以倾斜。
朱建武指出,创新创业是一个“三高”的活动——高风险、高投入、高成长。要推动建设一批创新创业高地,是以点带面的一个非常好的、行之有效的做法。充分发挥国家新兴产业创投引导基金、国家中小企业发展基金等引导基金的作用,研究开展科技成果转化贷款风险补偿试点等。要促进科技、金融、财税、人才等支持政策的统筹,不能让政策彼此矛盾、互相打架,充分发挥和调动各部门、各地方的主动性和积极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