把调色粉倒入烧杯,加入多种材料,将搅拌后的红色液体倒入模具,插上提前购买的塑料外管,脱膜,一根“香奈儿”口红就做好了,品牌标识清晰可见……近日,有媒体曝光抖音视频用户利用视频引流,销售“三无”产品。
不仅如此,在抖音、快手等平台搜索“纯手工制作”“手作”等关键词,类似的视频还有很多……除了化妆品重灾区,抖音里的大牌潮鞋潮服Adidas、Nike、Vans、LV、Gucci……货号款式比商场专柜、甚至淘宝都全。
而此前就有媒体爆料称,在抖音上很多假冒奢侈品,原价几千上万的产品,明目张胆摆出几百的售价,各种“原版”、“原单”的商品视频下面,还都留着方便联系的微信号。
对此,抖音、快手等回应称,对涉嫌制假售假的不良账号,将发现一起、处理一起、绝不姑息。但是,由于无法预知用户发布的内容和动机,平台方需要不断完善审核和触发机制。
“流量为王”
作为近来话题度颇高的一款音乐创意类短视频社交应用,上线于2016年9月的抖音,时间并不算长。然而,从2017年3月起,抖音就一直保持着快速增长的势头,2017年8月日均视频播放量达到了10亿,2018年春节期间更是收获了新一轮关注,活跃度也再创新高。
极光大数据发布的《春节期间热点App数据观察》显示,春节当日,抖音的日活跃用户数量达到了3496万,增长率为7.47%。同时,抖音上流行的热门曲目、舞蹈动作,甚至是由抖音红人自创的各种“爆款菜单”,都在日常生活中得到迅速传播。
从“年轻人的音乐短视频社区”到“记录美好生活”,抖音发布的新品牌定位,意味着抖音自身定位的调整。如此庞大的用户数量就意味着可观的流量资源,在“流量为王”的时代下,抖音除了“记录美好生活”以外,也吸引到微商这部分“时刻追逐流量的群体”。距离这场线上发布会结束还不到一周,抖音、快手等短视频平台就被媒体爆出部分微商借制作视频兜售假货的现象。
在这些平台上搜索“自制”“彩妆”等关键词,可以找到微商自制知名品牌化妆品并进行售卖的视频;而当关键词变为“奢侈”“包”“名表”等后,展览山寨奢侈品的页面就会出现。原本定位于记录美好生活、记录世界的“南抖音、北快手”,正在成为微商售假的“跨平台”隐蔽窗口。
“红旗原则”
据记者的调查,部分疑似制假视频获得了平台“推荐”。互联网法律领域有著名的“红旗原则”,如果网络侵权的事实是显而易见的,就像是红旗一样飘扬,那么,网络服务商就不能装做看不见,或以不知道侵权的理由来推脱责任。
更何况,一些网络主播明明展示的是自己DIY的产品,却贴上名牌商标售卖,毫无掩饰地制售冒牌奢侈品,为什么平台还是做了“推荐”?平台推荐就是对传播影响力的“赋权”,明显已经触犯了“红旗原则”,属于明知故犯,难逃责任。
短视频平台的商业本质是流量入口,其实质相当于《广告法》规定的广告发布平台;按《侵权责任法》的规定,故意纵容他人利用平台售假,也可能被认定是共同侵权方,要承担连带责任。
而无论是从防范法律风险角度出发,亦或是从履行社会责任出发,短视频平台都不能对售假主播听之任之,成为假冒伪劣产品的集散地。
2018年3月22日,国家有关部门发布《关于进一步规范网络视听节目传播秩序的通知》,提出坚决禁止非法抓取、剪拼改编视听节目的行为;不给存在导向问题、版权问题、内容问题的剪拼改编视听节目提供传播渠道等。新规的出台,也意味着抖音等短视频平台要对平台的导向、版权、内容作出更为严格的自我审核。
“过度娱乐”
抖音的火爆,带来的除了对其成为微商售假橱窗的指责,也伴随着持续不断的质疑之声。
抖音的“挑战”玩法,固然能够激发用户快速制作出大量视频素材,但也会让短视频流于模式化的翻拍和跟风,无数的“海草舞”“社会步”在城市与乡村、街头巷尾与家庭居室中反复出现。同时,制作门槛的降低,也有可能导致视频内容品质参差不齐。
短视频App的研发初衷或许是供人们消磨碎片化时间,但速食、搞笑、套路化的短视频却不断诱惑用户“沉迷抖音”投入更多时间,由此陷入过度娱乐的泥沼。
在一篇题为《不刷抖音,也不玩快手的90后和00后们》的文章中,网名为“狍子”的高三学生这样写道:“那天,我刷了一个下午(抖音),头晕目眩飘飘欲仙,有一种怅然若失的不真实感,一个下午时光流逝后,我究竟收获了什么?”
一方面,年轻人带动家中长辈一起制作视频,让更多年龄层次的人体会到了新鲜事物的乐趣;另一方面,在娱乐视频里,用户原有的社会关系被稀释为简单的“抖友”,部分消解了现实生活的真实感。
由于用户在拍摄时模糊了表演与现实的界限,有可能引发意外事件。近日就有用户在模仿有难度的抖音视频时,失手造成了家人受伤。此外,部分恶搞视频的流行,也容易引起不必要的跟风模仿。
这些,都与抖音视频“流量为王”的价值观有着密不可分的关系;而公然售假视频的泛滥,也决定了其在违法的道路上越走越远。
提供影响公众的产品,就必须承担公共责任。影响越大,责任就应越大。(综合整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