这个冬天,北京的雾霾没有如期到来,心底的阴霾却久挥不散。
上海携程亲子园强喂芥末、打出鼻血的画面似乎还在眼前,北京红黄蓝幼儿园“不明药片”、“扎针”、“猥亵”的字眼就像利剑一样刺进每个人的心口。善良似乎限制了我们的想象,不敢相信这些来自成年人的恶意让孩子如此猝不及防。
日光之下无新事。从上海“女童下体被放芸豆”事件到浙江温岭幼师虐童案,从江西吉安“5·11”奸淫幼女案到天津三岁女童满身伤痕下体流血“闷”死在幼儿园空荡的校车上,……近几年,幼儿园虐童、性侵事件像像噩梦一样不断重演。在目睹这些暴力事件的惨状,当目光与那些孩子恐惧闪躲的眼神相碰,谁都无法抑制心中的悲愤。悲愤之余,也忍不住想问:何时能有那样一个保障,能让我们的孩子拥有一个真正无忧无虑的童年?
无论从哪个角度看,虐童都是一种不可饶恕的、突破人类文明底线的罪行。而这却是全世界范围内都存在的普遍现象,国内外媒体每年曝光的虐待儿童案件都不在少数。
如何消除虐童现象,全世界各国一直在努力,不少国家早已建立有关虐童的预防与处理机制。以美国为例。早在100多年以前,美国就对保护儿童权益做出部署。从19世纪末一个叫玛丽·艾伦·威尔逊的孤儿为唤醒人们对虐童问题的重视开始,美国进入了努力保护儿童的漫漫历程:1874年,纽约成立美国第一个防止虐童协会,1912年美国国会创建了美国儿童局,1974年,美国国会通过《防止和处置虐童法》……除了通过刑事司法制度给予刑事制裁,更通过了专门的《儿童虐待预防与处理法》来维护儿童权益,时至今日,美国防止虐童事件发生的民间组织遍地开花,50个州都设立了相关立法机构,所有这些努力都大大减少了虐童事件的发生。
不仅美国,针对虐童事件,日本的法律也有“越来越严”的趋势,连语言暴力也被列入虐待标准。此外,韩国对幼童性侵罪犯采取的“化学阉割”处罚,也向人们展现了对待虐童问题的坚决。
尽管这些措施未能从根本上消除虐童现象,但是,他们在保护孩子问题上所表现的态度和做出的努力,却值得我们借鉴和学习。
事实上,我国在关于儿童保护的问题上也一直都有法律兜底。《刑法》、《未成年人保护法》等法律均有对儿童保护的规定;最高人民法院、最高人民检察院、公安部、司法部也在2013年专门出台了针对解决儿童性侵问题的《关于依法惩治性侵害未成年人犯罪的意见》;2015年,刑法修正案(九)增设了“虐待被监护人、看护人罪”……相关法律在儿童保护问题上取得了有目共睹的突破。然而,却并未明显减少虐童事件的发生。
有数据显示,2016年仅媒体公开报道的我国性侵儿童(14岁以下)案件就有433起,受害人数高达778人。幼儿园虐童,及儿童家暴事件更是数不胜数。虐童事件接连不断的发生,不断鞭策着、倒逼着我们主动、积极地在保护儿童问题上进行思考。
此次,北京红黄蓝幼儿园虐童事件,无疑再次将虐童话题推向舆论高潮,也让关于增设“虐童罪”的呼声再次高涨。尽管是否需要增设这一罪名在法律界还有一定争议,但有一点全社会确定无疑:针对虐童仅停留不痛不痒的轻罚甚至只是谴责层面是无力的。如何加大对这一犯罪行为的惩处力度,是一种无可争议、迫在眉睫的现实追问。
人类学学者安·阿纳格诺斯特在1997年发表的论文《中国儿童与国家超越性》中指出:在中国语境下,中国民族主义的话语总是集中在落后的农民与儿童这两种身份之上,而将两者相联系的是有关“人民素质”这样的话题。究其原因,是儿童与农民同样具有的“不确定性”,使他们总是成为讨论民族教育与民族未来的基点。儿童是希望,但儿童也带来恐惧,尤其是“当他们不按所预定的轨道发展时,对国家权威与家庭结构将带来威胁性的冲击”。
有人评论称,这是一个很有预见性的观点。二十年后,农民与儿童的弱势地位,使他们成为中国社会道德测试的底线。话语和论调背后的个人色彩虽浓,但背后所呈现的却是儿童处于弱势地位的不争事实。
胡适在《慈幼的问题》里将“怎样待小孩子”作为判定一个国家文明程度的最高标准。如何走向文明,还需要我们在保护孩子的问题上做出更大的努力。
虐童事件上,没有人是旁观者。当孩子来到这个世界,我们没有人不想对他说:孩子,你来,是为了和我们一起享受这美好的文明世界的。(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