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宏网 7月25日讯 (记者 刘一乐)中宏网记者从浙江省舟山市发改委获悉,近日,舟山市人大常委会法工委主任郑耿德一行,调研舟山市社会信用体系建设情况以及对《舟山市文明行为促进条例(草案)》立法征询了意见。
座谈会上,舟山市发改委副主任郑飞芬介绍了舟山市社会信用体系建设的总体情况,汇报了信用建设面临的困难,对全市信用评价体系及应用情况进行简要说明。针对《舟山市文明行为促进条例(草案)》的有关信用工作内容,发表相关意见。
郑耿德对舟山市信用工作中取得的成绩表示肯定,并提出下一步舟山市信用工作要以《舟山市文明行为促进条例》正式出台为契机,把一些程度较重、性质恶劣的不文明行为纳入到个人信用记录,同时对文明表彰行为纳入到个人诚信档案,积极发挥联合奖惩机制,对全市社会的信用建设起到推动作用。
据悉,《舟山市文明行为促进条例(草案)》分总则、文明行为基本规范、文明行为的鼓励与促进、保障与监督、法律责任、附则六章,共四十条。全文囊括了50余种文明行为规范,旨在通过建立对文明行为倡导和促进为主、对不文明行为法律惩戒为辅的制度理念,禁止和疏导舟山市存在的突出不文明行为。《条例(草案)》还明确要完善爱心椅、母婴室、公厕建设等做法,加强文明行为促进工作的基础设施保障。其中,将公民的文明行为与个人社会信用相结合,属于立法创新。(完)